摘要

在建筑设计院中,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是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实现设计类项目的精细化管理,越来越多的设计院开始推行项目经理制。论文以项目经理制改革为目标,从必要性、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责权利方面深入研究,为国内建筑设计院推进项目经理制提供理论支持及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