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伴随默会知识转让,技术转让就更为成功,而沟通障碍、竞争压力都不利于默会知识转让,因为需要技术转让主体之间的信任、技术经验的分享,默会知识转让难度较大。专利法的目的是向公众披露技术知识,以鼓励创新,但是,专利法没有规定可持续性创新知识——默会知识的转让,作为知识转让最为现实的途径,专利法应该消除默会知识转让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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