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坛小法"是活跃于闽台传统社会的一群特殊宗教仪式专家。不同于地方受聘行法的伙居道士和法师,三坛小法不是专职的神职人员。他们不在家中设坛开业,而是附属于地方庙宇,以庙为坛,或在庙中设坛。坛靠庙显,庙借坛兴,两者相得益彰。三坛小法通过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义务法事仪式,极大地丰富了地方社会民众的精神生活和宗教民俗活动。台湾的三坛小法源于闽南原乡,既有传承又有变迁。通过两地三坛小法的比较研究,互补互证,有助于更加全面了解三坛小法的历史渊源、宗教形态特征,及其在传统社会的角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