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文提出,随着我国行政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目前已经开始的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对于构建未来我国政府采购主体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考察法国政府采购法的发展,特别是按照欧盟法有关扩大政府采购主体的要求对其国内法进行修改、调整所以导致的发展变化,或许能够对我们有所裨益和启迪。进一步规范我国政府采购的范围,首先应当从采购主体着眼,然而,由于我国行政学关于行政主体理论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现实中的行政主体形式相对比较单一,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随着我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