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行30年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五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蹒跚前行,在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著作权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中,应该强化著作权集体管理,完善法定许可付酬保障机制,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指导与服务,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成为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