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研究2007—2016年城镇化和水资源利用的协调性,为两者协调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方法]利用熵变方程法和状态协调度函数实证分析。[结果](1)基于熵变方程法得到的相对协调度结果与利用状态协调度函数测算的静态协调度结果基本一致,目前我国城镇化与水资源利用逼近或处于协调发展状态,但在2009—2011年两者动态协调度偏离了协调发展轨迹。(2)3类城市中地级以上城市城镇化与水资源利用目前处于协调发展状态,两者动态协调度一直处于协调发展的轨迹上,地级市和县级市城镇化与水资源利用则处于基本协调状态,尚未达到协调状态,即目前城镇化发展的同时,水资源利用情况出现了小幅恶化,且2类城市动态协调度分别在2009—2012年和2009—2011年偏离了协调发展轨迹。[结论]我国尤其是地级市和县级市需要统筹城镇化发展与水资源利用,既需提升城镇化质量,又需进一步贯彻执行水资源管理法规,捋顺其管理体制,完善水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构建多渠道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机制,达到城镇化进程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