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4年9月,江西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以"明确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三年艰苦努力。全省集体林分山到户率达82.5%,发放林地使用权证613.4万本,产权明晰率达98.5%,调处了6.2万起历史遗留山林纠纷,纠纷调处率达97.2%,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和全社会的造林护林积极性。江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尤其是主体改革基本结束后,又及时推进以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为中心的各

  • 单位
    江西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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