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3月17日,国务院发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对于依法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作为产权市场的一员,从产权市场的角度看,该《条例》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市场化处置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将对该类资产通过市场化平台处置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条例》共8章61条,明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范围,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方式,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工作,以及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五方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