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学界对"信达雅"研究,"考证型"、"解构型"和"技巧型"研究居多,多因其定性分析不明、客观理据单一而遭至一些误解和争议。因此,要化解这些争议,笔者认为,确立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和运用原则成为关键。本文尝试以西方"文本类型说"这一科学理念为"信达雅"评判标准之理论依据,通过分析指出,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评判标准,不仅可形成相对科学规范的多维评判体系,使我们对"信达雅"三字关系的认识和评判更全面客观,还能化解历来这方面的诸多争议,为翻译实践中常见的各种背离"信达雅"现象提供充分可信的解释力。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中西译论的"互明互照",将有助于我国传统译学的转型和提升,形成现代科学系统的中国翻译理论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