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希腊被誉为西方文明的起源地,其法律建树也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罗马在广泛吸收希腊文明的基础上,同样创造了光辉的法律文化。在全欧洲大范围复兴罗马法的环境下,英国难以"独善其身",更有研究者称没有罗马法就没有普通法。这几种看似独立,但其中亦有诸多相似的法律文明,其继受与创新之间的历史沿袭,表明了法律移植、继承与自主创新的多元可能,这种可能对于当下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助力良多。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