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议题中,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威胁。在应对恐怖主义的问题上,国内刑事法的局限以及国际刑事法院对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的缺位导致对大规模恐怖组织的打击仍依赖于武力的途径。然而,传统国际法中的自卫权理论似乎难以为武力反恐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有力的支撑,武力反恐对自卫权规则下的"武力攻击"的解释、时间规则的限制以及"韦伯斯特原则"的要求都产生了冲击与挑战。此外,有鉴于恐怖组织实力的提升,恐怖组织对国家的威胁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重新审视预先性自卫的合法性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