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互联网的影响,国际民商事管辖权规则发生了改变,即行使管辖权的依据由主要考查人的被动隶属关系向主要考查人的主动性行为转变。这种新思路值得肯定,但管辖权的确定性仍未得以实现。互联网管辖权的最终确立需要国际协调,因此,我国应倡导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正确的价值导向,为建立公平合理的管辖权规则而努力。目前,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具体标准受技术、经济等因素影响,正在逆境中发展,但未来仍然光明,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将在技术支持与保证下获得新的地域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