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带来新增长潜力的同时,也对传统税收政策体系产生了极大的冲击。数字经济自身存在的虚拟性、跨区域性以及数字型等特点使得我国税制要素的辨认存在困难,同时传统的税收管辖权存在争议。文章旨在通过对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这两个不同领域的特点进行分析,深度剖析数字经济发展与税收政策的不适性;同时,针对目前政策上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借鉴数字经济税收立法的国际经验,强调数据要素在产业链条的形成以及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此外,在“两化”背景下,税务机关、第三方平台以及各部门应利用大数据以及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构建数字经济协同治税体系,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在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从理论和实际层面对数据要素参与分配以促进公平、完善税制设计等方面提供相关的税收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