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形构了我国党内问责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党内问责制度的规范化。权力合理运行、责任落实与问责是问责制度的目的、结果与手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范文本也依此基本逻辑展开。从权责配置角度思考党内问责制度的规范构成发现:我国党内问责制度还存在问责对象权职不清、问责结果与党规责任体系不统一、问责结果与法律责任衔接协调不够的问题;从问责机制角度来看,则存在问责主体自主性不足、问责情形宽窄失衡、问责程序条款设置不当、问责结果保障机制与问责机制运转有待优化等问题。对此,应从权责统一与问责要素、问责机制运转三个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