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商运指字〔2022〕1号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北京海关、北京市税务局、北京银保监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