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与信用的结合,拓展了社会信用体系格局,其重要性越来越明显。本文选取江浙沪三地作为参考,从信用制度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大数据信用产品应用三方面与安徽进行对比研究,同时从完善信用立法、落实统一代码制度、培育本地企业征信机构、优化大数据产业布局、借力推广大数据应用五个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