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分析应当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和附属公共配套设施、独立使用空间,投资人和所有权人的权利确认,建设部的建筑工程报建的面积计算方式和房产测量规范,建筑物的功能面积承担的结建设施的费用,所有权登记的等问题,论证地下人防工程的投资人应确认为购买了所结建房屋的业主,希望由地面房屋所有权人取得登记权的制度更加完善。

  • 单位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