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办[2021]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航道上的安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水运比较优势,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