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直以来,日本社会都在面临严重的老年化进程带来的挑战,为此,立法者考虑到了由亲属以外的第三人来担任代理(监护)人。我国已具备参考借鉴日本这项制度的社会基础。代成年监护制度作为民法一项重要的制度,对所有成年人都可以适用,已不再是以往传统民法上仅仅对那些不幸罹患精神障碍、心智障碍者和老龄(失智)者予以保护的制度。现代文明的成年监护制度,从上世纪50年代末到今天,经历70年的连续改革,颠覆了传统民法基础理论,并不断创设新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