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技术的应用既为运动员赋能又使运动员个人信息处于风险之中。当前各国国内立法均缺乏对运动员个人信息保护的关注,国际层面对运动员个人信息保护也尚未达成共识。运动员个人信息在法律主体、场景适用、信息流通方面具有独特性,致使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更难以平衡其运动员个人信息的利用与保护。因此,本文从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国际比较出发分析既有规则在运动员这一特殊主体下规制的局限,提出运动员个人信息区分的新模式,并建议从运动员个体赋权、国内立法、国际监管等三个方向完善运动员个人信息的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