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旅游已经成为符合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潮流的旅游模式,"生态性""责任性""和谐性""可持续性"和"整体性"等特点是生态旅游的特点。甘肃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旅游资源极其丰富,但是甘肃省的生态环境也较为脆弱,环境承载力差。甘肃省在生态旅游立法及执法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在结合甘肃省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下,针对甘肃省生态旅游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完善及创新,力图为甘肃省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借鉴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