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春秋陈氏家量、战国田齐量制及齐量制演变三个相关齐量制问题的研究学者多存歧义。本文以春秋借贷成例考量五说陈氏家量,辨正惟杜预豆、区、釜三量各“加旧量之一”说不失《左传》本意;以战国齐量实物考辨田齐量制,辨正田齐量制是对陈氏家量的改造及承袭;以两辨为基础,质疑现行两家演变之说,辨析齐量制在升、豆、区、釜、钟五级基础上,实经姜齐旧量的四进(升、豆、区、釜之间)与十进(釜、钟之间),到陈氏家量的五进(升、豆之间)、四进(豆、区、釜之间)与十进(釜、钟之间),再到田齐新量的五进(升、豆之间,区、釜之间)、四进(豆、区之间)与十进(釜、钟之间)并存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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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