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规发[2021]5号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是我区"十四五"时期"十大工程项目"之一,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顺利推进,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项目分新建加固堤防、河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三部分,其中新建加固堤防工程涉及平罗县、沙坡头区,河道治理工程涉及兴庆区、永宁县、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涉及兴庆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等县(市、区)河道管理范围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