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财规[2021]6号各市(州)和扩权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全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有序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