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导致市场基数愈来愈大,同时产生大批“僵尸企业”。这不但导致市场主体数量失真,而且对社会经济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对“僵尸企业”的处置日益紧迫。基于此,可以浙江民营“僵尸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分类处置现状,借鉴相关经验和启示,认为,可从政府部门、司法系统、金融机构等维度构建民营“僵尸企业”分类处置运行体系,并提出相关保障措施。

  • 单位
    宁波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