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要求加强民办教育从业教师尤其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职后培训,并将其视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民办学校就读学生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然而,民办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机会、内容以及参训教师主观意愿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培训成效不显著这一普遍问题。通过强化政策支持、优化课程设计和完善评价机制等途径可以对这一影响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给予缓解或解决,并最终实现提高民办中小学教师培训效能,促进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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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