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现代社会组织在强基层治理和促乡村善治过程中,具有公共服务提供者、公共政策倡导者、社会价值捍卫者、社会资本建设者等多重身份,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从现实来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面临双重挑战:一是受制于角色定位、制度供给、可利用资源和自身行动力等因素,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二是社会组织运行规范性、行为自律性和合作化水平较低,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健全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进入乡村治理领域;明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领域、手段和方式方法,推动社会组织融入乡村;健全社会组织与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打造乡村善治共同体,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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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