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企业并购、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交易日趋复杂,相应的会计处理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对公司转让部分表决权的案例进行分析,认为在对投资交易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时,应关注交易实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授予表决权和委托经营予以重点考虑,授予表决权和委托经营有相似之处,均是通过协议获得被投资方(被托管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企业应当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以及这些判断和假设变更的情况;在认定非经常性损益时,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