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征私派,一般指政府官吏违反国家政策制度,以多种名目和手段,超额征派赋税和劳役的行为。清初各地普遍存在着私征私派的现象,在地丁银、漕粮、差役、驿站等税赋领域,几乎都能看到超额征派的情况,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对此,清初统治者始终严令禁止,视私征私派为贪污受贿,采取一系列重典予以封杀,但收效甚微。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吏治问题外,还存在着深刻的制度性因素。即清政府为解决中央财政的极度困难,实施了对地方财政的持续性削减与紧缩的政策,使得原本就入不敷出的地方政府,更加举步维艰。清初私征私派所暴露出的地方财政问题,并没有因"三藩"平定、台湾统一,全国性大规模战争的结束而得到解决,地方经费依然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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