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是导致农村水体、土壤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以及减量化处理,将有利于农村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以及实施,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不仅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而关键还要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基于此,本文将以法律为视角,结合重庆市南川区三泉镇的实际情况,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