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的说明。一、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必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是1993年7月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为准则作出专门规定,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自律性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