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模式下,数据已成为互联网市场竞争的核心资源,也是互联网平台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但同时也滋生了滥用数据实施垄断的风险。加大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法律规制与建立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是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改的两大亮点。鉴于平台数据垄断的复杂性、隐蔽性、技术性,有必要明晰反垄断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完善配套制度,解决实施难点,推动提升平台经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