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6年12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并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国VI标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国VI标准替代《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即可依据本标准进行型式检验,自2020年7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