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11月11-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荆门市开展下沉督察,发现该市推卸磷化工污染问题整改责任,顶风违规审批新的项目;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一、存在的问题推卸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进度严重滞后。2017年以来,荆门市党委、政府从未研究部署过磷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以磷化工企业主要集
<正>2018年11月11-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荆门市开展下沉督察,发现该市推卸磷化工污染问题整改责任,顶风违规审批新的项目;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一、存在的问题推卸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进度严重滞后。2017年以来,荆门市党委、政府从未研究部署过磷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以磷化工企业主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