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暴力历来是文学作品关注与表现的重要题材。齐泽克将暴力分为主观暴力与客观暴力,并提出认识客观暴力对深刻理解主观暴力具有重要意义。哈代作品中主观暴力主要表现为人对他人、对自身和对其它物种的暴力行为,但深层原因则是齐泽克所谓的客观暴力,尤其是制度暴力;此外哈代作品中还揭示了另一种客观暴力的存在,即自然暴力。自然暴力是自然独立于人类社会存在的象征,也是自然法则与人类社会法则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的结果,并导致诸多主观暴力的滋生。哈代对自然暴力的深刻认识既折射出维多利亚时代科学与哲学领域的发现与突破,也反应了哈代对于人与人、人与其它物种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关切与反思。

  • 单位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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