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教育督导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教育督导法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是首次成立的国家最高级别的教育督导机构,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高度重视。《教育督导条例》正式颁布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使教育督导提升到国家级层面,进入了法制化轨道,翻开了历史新篇章,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对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做好新形势下我省的教育督导工作,在新的起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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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西省委; 江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