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披露的变更原因存在较大差异。这一现象也引起了中注协等机构的关注,并为此专门发布约谈公告。为此,我们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研究表明:(1)投资者认为35%的前后任披露的事务所变更原因存在程度不一的不一致现象;(2)前后任事务所中无"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时,其前后任审计师披露的原因更可能不一致;(3)对披露原因不一致的现象,投资者予以消极反应,表现在更倾向卖出股票;(4)披露原因不一致较大概率伴随着下一期较差的财务报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