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氮是衡量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的重要指标,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日益严苛和排放标准的逐渐升级,各地开始陆续将排水总氮指标纳入主要污染指标考核范围内。山东省某煤化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排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水质标准要求,但排水总氮指标达不到山东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3416—2018)要求,亟需提标运行与优化升级改造。结合该煤化工企业A/O生化处理系统运行现状分析与排查脱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而从优化运行和升级改造两方面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最终实现了排水总氮含量≤15 mg/L的提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