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民用无人驾驶汽车、军用无人机等为代表的自动系统的大量应用,相关伦理问题也出现了。在自动系统对人类造成伤害时,谁该对此负责?由于出现了新的伦理主体,即自动系统自主体,传统的伦理学不能直接用来确定责任归属。大多数的自动系统伦理讨论都有一个前提:自主体是独立于人的,而且,要克服责任鸿沟,就需要更为成熟的技术。这相当于把伦理问题还原为技术问题。如果换一种思路,不假设自主体可独立于人,则可在人机协作视角中去探讨自主体所应遵守的伦理规范。相应地,未来的自动系统研究,应该遵守人机协作的伦理,避免研发完全独立于人的自主体,而始终让人对自动系统进行监管,并承担协作的伦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