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村规民约可以很好地嵌入“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之中,具有独特价值功能。为此,通过对A市H村实地调研走访,以“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为理论视野,反思村规民约的治理现状,发现其存在制定过程自治欠缺、主体内容德治不足、执行过程法治缺位等问题,并分析原因。建议从规范制定程序、完善规约内容、改进执行机制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使其在“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