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办函[202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动物园管理机制,促进动物园安全规范运行、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和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建城[2010] 172号)、《关于印发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的通知》(建城函[2013]13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动物园管理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