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2015年、2017年和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实证分析互联网应用对农村企业就业带动效应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互联网应用对农村企业劳动力需求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但该影响主要体现在雇佣员工上,对家庭自雇劳动力的影响并不显著。作用机制检验结果表明,互联网应用主要通过创新带动和收入增长两条路径提升了农村企业的就业带动效应。异质性分析表明,个体工商户应用互联网带来的就业带动效应显著小于公司制企业、独资或合伙企业;相比于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应用对东部地区农村企业就业带动效应的影响更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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