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0年国家档案局曾经颁布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2006年国家档案局继续颁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倡导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推行全面的文件级管理的方式,然后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尽快使得机关档案整理工作更加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从而达到一个"深化检索、简化整理"的目的。长期以来,各机关档案管理部门都按国家教委颁布的《档案实体分类法》(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