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了全面掌握行骗技术,高某找到一家专门进行骗术培训的地下公司,系统学习了淘宝店铺注册、运营等技术,并从公司获取了骗取淘宝店铺经营者的一整套"话术"脚本。青年男子高某在科技公司打工期间受到启发,竟专门花钱"学艺"掌握诈骗技能,随后伙同发小梁某一起,通过网络招聘了十余名员工组成犯罪团伙,专门以刚经营淘宝店的店主为目标实施诈骗活动。2020年9月9日,高某、梁某及其团伙成员合计12人被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2月11日,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其余团伙成员均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