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该从历史的维度来看待艺术作品的阐释活动。根据艺术作品中能指和所指关系的变化,艺术的历史可以划分为古代时期、现代时期、后现代时期。古代时期的艺术所指大于能指,作品揭示普遍的真理,意义事先存在;现代时期艺术关注个人的价值,所指缩小了,能指的地位有所上升,二者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后现代时期,所指与能指的意义链条断裂,能指被无限前推,所指则消失了。所指存在一个弱化的过程。基于不同时期艺术作品意义明确性程度的不同,就要采用不同的阐释方法来进行阐释。对于缺乏意义的后现代艺术,采取主观主义的阐释方法,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欣赏者进行阐释活动的开放性领域。但是这种阐释也要以文本为基础,在文本的基础上以读者为中心,用辩证的思维来限制这一开放性领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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