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数据开放给传统行政治理理念和治理体系带来了新的变革与风险,依存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之下的预算信息公开也在新的治理变革的趋势下暴露出许多新的问题。随着以复杂、多元和碎片化为特征的数据时代的到来,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不足以有效抑制政府数据开放带来的法律风险,也无法回应政府在数据开放过程中实现预算信息公开的有效治理的需求。如何界定"信息"或"数据"权属,如何打破传统封闭行政管理模式对数据开放的壁垒,如何实现信息公开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开放共享"的转变,这些问题的解决亟待实现从行政管制到多元共治理念的转变,也需要构建预算信息公开与共享的多元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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