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高某系国外某著名高校毕业的化学博士,某化工企业拟高薪聘请其为公司科研团队负责人。经协商,双方于2019年12月10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同时约定,如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高某无法入职,用人单位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2020年2月,高某放弃国外就业机会回国,准备于3月1日入职该公司,却被告知该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收益大幅下降,无法履行与高某约定的高薪劳动合同。协商未果,高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化工企业支付违约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