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制度作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备受关注,其改革和完善也是此次刑诉法修改的亮点之一。侦查阶段辩护人地位、律师会见、律师阅卷等老生常谈问题在本次刑诉法修改中孕育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本次修改基本上做到了与《律师法》相关内容的衔接,有利于突破刑事辩护在现实中的瓶颈,彰显我国司法制度的民主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