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于2016年9月29日向社会公布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该办法是湖北省"新高考"改革的重要配套方案。已公布的方案可概括为基于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统一高考科目(3)+选考科目(3)"科目模式,实行将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的"三位一体"新模式。一方面,坚持了统一高考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分类考试、多元评价,丰富了评价立体和评价形式,倒逼高中学校总结和提炼发展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