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风险社会的形成,高校所承担的应急职责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张,但相应法律规范机制的不足,导致高校在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法理地位不明和权责模糊的问题。为应对此问题,高校多使用自主管理权来支撑应急管理。近年的实践中,高校在应急管理方面形成了特定趋势,即由单向职责转向二元结构,由先期处置转向合作治理,由教育管理转向社区维系。这些趋势和经验完成了对高校行政应急权的现实支撑和理论论证。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应进一步完善高校应急管理体系,制定高校应急相关法律规范,采用法律赋权的路径,构建和谐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